(一)宣傳、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政策制定具體的貫徹實施意見和措施,負責組織實施水路交通技術規范,負責全市水路交通和港口岸線行政執法及監督檢查。
(二)組織擬訂全市水路和港口、地方航道發展戰略、規劃、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,編報海事監督、船舶檢驗、航道管理、港口管理的新建、改建(養護)工程項目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;負責港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及違法建筑的查處。
(三)負責水運基礎設施建設管理;負責轄區港口、航道養護、船閘和相關水閘管理:負責轄區內港口岸線使用管理,審批建港岸線,對港口生產實施項目行政許可和安全監督管理。
(四)負責轄區水路運輸市場(含水路運輸服務市場港口經營市場、船舶修造市場,下同)準入、市場秩序以及營運船舶管理;負責船舶交易行業管理;組織和協調管轄區的戰備軍事運輸和防汛抗災工作。
(六)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。負責轄區地方水域水上交通管制、防止船舶污染、通航保障、救助打撈通信導航、船舶簽證、船舶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,管理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環境,劃定并管理航路、禁航區、交通管制區、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;負責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行政許可,對通航水域船舶航行狀況和重要港口企業實施電子信息監控,負責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防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,組織水上應急搜救;承擔水上交通應急工作,管理和發布航行警(通)告。
(七)負責客貨船舶、漁船及水上設施檢驗和船舶適航等監督管理,負責客貨船舶、漁船及船用產品等相關設施的法定檢驗工作。
(八)負責船員、船員培訓機構管理,負責省局授權的船員考證發證;負責轄區船舶登記。
(九)根據國家和省規定的范圍和標準,依法征收水路交通規費;承擔港口和水運的信息匯總、統計上報工作,承擔港航信息化建設、節能減排等工作,組織全市港航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、考核;指導全市港航行業精神文明建設。
周口市港口和航務服務中心、周口市水上交通應急搜救中心(周口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海事大隊)。Kaiyun網站Kaiyun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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